作者:罗朝猛法理学思考中小学教师兼职工作教育行政部门业余时间工作时间学校
摘要:在我国,公立中小学教师不经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学校允许,在工作时间以内或业余时间以获取报酬为目的,从事兼职工作的现象已屡见不鲜,尽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但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趋势。本文试图从法理学的视角对这一现象与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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