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浩见义勇为治理善法民法总则民事责任重大损害救助人全国人大
摘要: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最新的民法总则。其中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而此前的民法总则草案规定:"救助人因重大过失造成受助人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的,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新民法总则的通过,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政协天地》(CN:35-126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751716 评论 72
人气 482828 评论 71
人气 461008 评论 66
部级期刊
人气 441680 评论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