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仁武; 雷鸣编户齐民制度两税法征税标准人教版西汉资产中学历史教学教学参考
摘要:人教社2003年版《中国古代史》第36页这样解释西汉编户齐民制度:“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财税和徭役、兵役。”同书第78页对唐朝两税法的解释是:“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许多学生提出疑问:既然编户齐民已经以资产为征税依据,为什么说两税法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其实编户齐民虽然有以资产作为征税标准的成份,但资产在赋役分配中的地位及作用与两税法有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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