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帅信用评级机构投资者付费发行人付费
摘要:目前我国信用评级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国内一些学者针对信用评级收费模式的探讨有鲜明的国情特色.国际三大评级机构(标准普尔、穆迪、惠誉)皆采用发行人付费模式,借助西方国家完善的监管体系与三大机构自身的公信力可以保证评级结果的相对公正与有效.与之相比,我国信用评级采用发行人付费易出现评级购买等负面问题,但投资者付费因“搭便车”导致可操作性差.为此,我国评级机构应暂时保持发行人付费模式,同时还应完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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