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凌祥网络舆论30年代承担责任照片明星演艺圈事件
摘要:如同20世纪30年代的阮玲玉事件让人感叹人言的可畏,2008年的“艳照门”事件也使人感叹网络的可畏。 一个明星自拍不雅照片,一个电脑修理工把不雅照片上传。后者也许是出于炫耀的目的,前者则可能出于某种特别的心理。从道德和法律方面来看,他们都难辞其咎。那么难道人们在指责那个明星和照片者的同时,就没有其他人应该对此承担责任了吗宁的确,他们本身都有着一定的问题,但是还不至于严重至警方介入,某明星退出演艺圈。真正把事情闹到如此境地的,还是那无孔不入的网络。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