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卜祥奥人的生命杂文选刊动物保护杀狗中都牢狱之灾黄勇禹城市
摘要:《烤狗惊魂》(《杂文选刊》2003年第12期)一文,一波三折,不禁让人大生感慨。掩卷长思,我忽发奇想:中国为什么就没有这样的事发生?最直接的答案可能就是:在中国杀狗无罪,所以不可能为一只已经死去的狗小题大做。可是反过来想一想,就算中国真的有《动物保护法》,这样的事难道就一定会发生吗?我看未必尽然。首先,我们对人的生命权的保护可谓是众所周知的吧,可是,在现实中人们又是怎么做的呢?同期杂志《"生命冷漠症"》一文就给我们带来了最好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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