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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流通理论 数据资源权利配置的基础

作者:高富平数据流通数据可流通性数据使用许可数据经济

摘要:数据的价值在于认知世界,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改变了获取和分析数据的手段,使人类有了新的知识和智慧供给方式。各数据控制者掌握的碎片化的数据只有不断流动、汇聚、结合用于各种目的的数据分析,才能实现其价值,满足智能分析需求。数据流通实现了数据社会化利用,形成数据经济的内核。数据流通本质上是数据使用许可,涵盖一对一许可、一对众许可和相互许可三种方式,三种许可全面构筑了数据社会化利用的模式。个人数据和非个人数据均具有可流通性,关键在于法律上认可数据控制者具有许可使用的法律能力。在没有法律明确赋权的情形下,基于数据的事实控制使数据控制者具有事实上的数据使用权,可以开启数据流通之门。关键在于需要法律明确数据控制(使用)合法性判断规则和数据流通利用的责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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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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