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暴力恐怖主义犯罪的生成与本土治理定量研究基于“三股势力”理论框架的通径分析

作者:赵军民族分裂极端主义去极端化反恐怖主义新疆问题

摘要:基于新疆概率样本的通径分析表明,经济状况、就业就学、家庭生活、民族交往、干群关系、宗教文化等大量犯罪以外的因素,对新疆地区分裂、极端、暴恐倾向的滋生具有显著促成作用,故必须超越以犯罪打击及治安防控为核心手段的通常应对思路,紧紧围绕民族分裂与宗教极端这两个关键点展开系统性的社会治理.伊斯兰极端主义的治理途径不是“去伊斯兰化”,而是通过对伊斯兰教义的时代解读和“中国解读”解构极端思想,积极推动伊斯兰教的时代化与中国化,促成维吾尔穆斯林的现代化与世俗化.反恐、防恐、治恐的对策、手段和措施,都应采取科学的经验方法并在中国本土情景中得到检验;同时应遵循理性、科学、适度、法治、实效的原则,既反对法教条主义,也反对法虚无主义.解决中国现阶段暴恐问题的根本路径是促进新疆与中东部地区,南疆与北疆,维吾尔族与我国主体民族的平衡发展和充分发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外法学

《中外法学》(CN:11-244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