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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法则视野下的习惯法地位

作者:余地大数法则习惯法尊重界限

摘要:大数法则表征群体内大多数成员共有的行为,也是支配群体行为与维持群体稳定性的规范。很多习惯法的形成源于大数法则,它们对群体行为的调整也要借助大数法则的特性。由于大数法则与人权紧密联系,是国家法制定的重要基础,并且它有助于法官在个案中作出理性裁决,因此,从大数法则的视野出发,习惯法应得到相应地尊崇。但同时,大数法则的内容并不必然与人权完全契合,法官在个案中也未必能确证习惯法的大数法则基础,依托于不同大数法则的习惯法之间会发生抵触,这导致大数法则视野下的习惯法存在适用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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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教育研究

《终身教育研究》(双月刊)创刊于1990年,由江苏省教育厅主管,江苏开放大学主办,CN刊号为:32-1868/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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