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佩雷尔曼的“准逻辑”论证及其结构重建

作者:蔡广超佩雷尔曼演证论证准逻辑论证准逻辑论证结构

摘要:"证明"一词在佩雷尔曼的新修辞学中具有双重含义,其一指主要在数学领域中使用的演证,其二指主要在人文学科领域中使用的论证。演证与论证既相互区别又彼此联系,这一特点在所谓"准逻辑"论证中有集中的反映。按照与形式逻辑推理或数学推理的相似性,准逻辑论证可区分为两大类11种,具有"似逻辑而又非形式"的性质。相异于佩雷尔曼认为准逻辑论证的结构不能被形式化,本文指出,它们可以在巴斯和克雷伯"形式3"的意义上被形式化,即有其论证型式;运用相应的批判性问题,可对这些论证的确信力进行评估。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致力于为国内外逻辑学及相关领域的研究者提供一个发表学术创见、展开学术对话的卓越的平台。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重要通知:《中山大学学报论丛》杂志已正式更名为《逻辑学研究》杂志。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