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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社会服务:剥离审判辅助事务的反思与重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背景下破解“案多人少”的地方实践

作者:周方; 王念; 陈春华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审判辅助事务购买社会服务案多人少地方实践

摘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中明确提出'拓宽审判辅助人员的来源渠道,探索以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优化审判辅助人员结构'。在经济发达地区,法院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案多人少'难题,倒逼部分法院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弥补审判辅助人员不足,实现为法官减负、为审判提速的目的。由于法院司法工作的专业性、特殊性,目前全国法院并无一个蓝本可供借鉴,在探索中存在诸多问题,掌声与争议兼而有之。因此,本文主要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购买社会服务的实践作为分析对象,在法院人员分类管理背景下,通过梳理目前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模式,对法院购买社会服务范围及标准进行反思和重构。第一,厘清法官职责——案、判、写,科学剥离审判辅助性事务;第二,确定审判辅助性事务范围,以集约形式购买社会化服务;第三,通过研究提出购买服务的范围、流程和标准,切实实现'管人模式'向'管事模式'的功能转变,有效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让法官彻底从繁杂的审判辅助事务中解放出来,专心履行司法裁判职责,通过集约化、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剥离审判辅助性事务,破解'人少'短板,为法院司法改革提供可行性和规制性的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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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年刊,将法学与经济学联系并结合起来研究,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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