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进杰法治国家法治实践学术研究社会公平中国法治法治中国法学理论中国法学意识缺失法科学生
摘要:<正>倡导致力于改造社会的法学研究,源自于两大方面的考虑:一是法律对于社会的意义;二是法学学术应有的社会担当。这两方面的考虑,与当前我国的法治实践与法学学术的背景和状况息息相关。一方面,尽管我们在建设法治国家的道路上坚定不移,并也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当前社会出现的种种现象、问题与情况,特别是面对诸多"隐性制度"、"潜规则"以及时有发生的法律被架空、常规制度乏力甚至失灵、有损社会公平正义、侵蚀人民福利的事件,表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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