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知识产权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以江苏常州为例

作者:张爱娥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常州

摘要:2011年出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已经认可了知识产权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持续传承、高效利用的一条路径。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但受现代文明的影响、流行文化的冲击、商业利益的驱使,其生存和发展的形势依然严峻。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纠纷日益增多,凸显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同时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具有内源性力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框架下,充分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可行性,主要的路径包括著作权保护、商标权保护、专利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CN:11-2760/N)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