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明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私法保护国家制裁
摘要:反不正当竞争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到权利人的利益、竞争对手的利益及社会公众的利益等诸多利益形式,其法律手段无外乎两种:公法上的手段--国家制裁和私法上的手段--请求权制度.虽然这两种法律保护手段均统一在维护正当之竞争秩序的价值目标之下,但二者毕竟是以不同的利益关系作为保护的首要目标,因此知识产权的私法保护与国家制裁不可偏废,它们共同构成了市场竞争中知识产权的完整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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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CN:11-2760/N)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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