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邢闪 赵景波陕南地区清代霜雪灾害分形特征灾害成因寒冷气候事件
摘要:通过对陕南清代历史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研究了清代(1644—1911年)陕南霜雪灾害等级、阶段变化及不同等级灾害周期性等。统计分析显示,陕南清生霜雪灾害28次,平均每9.57年发生一次;霜雪灾害可划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级,各占灾害总频次的21%,72%和7%;清代霜雪灾害可分为4个阶段,其中1644—1668年和1819—1868年的第1、第3阶段为灾害多发期,而1669—1818年和1869—1911年的第2、第4阶段为灾害少发期。霜雪灾害的自相似性揭示了灾害的分形性,分形结果显示陕南地区清代各等级灾害呈周期变化,且这些灾害的集中性非常强。陕南清代轻度、中度和重度霜雪灾害发生分别存在着16~18a,7~8fl和46a振荡周期。该地区霜雪灾害的发生主要是偏暖月的持续性降雪、积雪或由寒流引起的气温骤降造成的。初步确定陕南清生了两次霜雪灾害气候事件,时间在公元1649—1663年和1817—18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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