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君亮; 陈艳大数据技术本体数据技术关系
摘要:本体指的是存在或存在之存在,又可称之为是或是之所是。数据作为给定的、已完成的事实是大数据技术"是之所是"的基本质料。技术让作为大数据技术"是之所是"基本质料的数据说话,是大数据技术"是之所是"的形式、动力和目的。关系才是大数据技术的"是之所是"。关系作为大数据技术的"是之所是"具有客观性和确定性,这就满足了本体论配置的可寻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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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通讯》(CN:11-1518/N)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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