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玮青新农村建设职务犯罪五通桥区检查院乐山市四川省国家公务人员社会不稳定因素
摘要:近几年来,国家对“三农”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各类财政资金补助力度逐年增加,新农村建设硕果累累。但同时,涉农职务犯罪问题亦应运而生。一、新农村建设中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故意犯罪。新农村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作为职务犯罪内涵的外延,是我国当前国情下具有代表性的多发性犯罪之一,更是职务犯罪的“重灾区”,严重侵害了国家基层组织的管理职能,对涉农惠农政策带来了负面影响,侵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造成广大农民群众集体上访、越访等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重要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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