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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中古体副词的构成、含义及翻译

作者:倪清泉 谢金荣法律英语古体词介词heretherewhere

摘要:法律英语是一种英语言语变体,属于专门用途英语之一,具有自身独有的特点。法律英语中的there-under等古体词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这些古体词是由here、there、where加常用介词构成的复合词。二是here-要指代“本”文件、文书、合同、协定等,即法律文件本身,there-虽然有时也可表示“本”文件(在这个意义上,here-与there-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话语者的心理距离上),但通常多指代前面提到的单词和词组,where-常指代前面所说的整个句子或词组等。三是此类词语语义重点在here-、there-、where-复合词的第二部分,因为这部分都是常用介词.词义比较明确、具体。四是here-、there-类复合词一般为副词;而where-类复合词既可作副词,也可作从属连词.偶尔亦可作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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