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伦坤虚假陈述民事制度不足法理分析治理
摘要:我国现行虚假陈述民事制度仍然存在严重的供给不足。这种不足表现为两大类型,一是供给技术粗放型,二是供给政策考量型。政策考量型不足,从深层上看,是我国实然的法律运作模式支配和制度供给者出于特定目的抉择的必然结果。应该从构筑法治理想图景的理念层面和国家权力内部制衡的实际运作层面予以矫治,以促进民主宪政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推进。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CN:50-1182/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主要刊登研究机构、大学、人文社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的、具有一定创新观点的研究论文、快报和综合评述。
统计源期刊
人气 390946 评论 82
省级期刊
人气 238639 评论 36
人气 152439 评论 62
人气 151905 评论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