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局工伤职工人力资源供养亲属财政局重庆市待遇调整
摘要: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我市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工伤职工及工亡职T供养亲属的定期待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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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CN:50-114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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