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规定命令
摘要: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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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CN:50-114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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