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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证券虚假陈述中的民事赔偿责任

作者:杨信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律师责任承担方式证券业务民事责任过错推定实际损失赔偿数额基金制度赔偿金作为

摘要:由于律师证券业务的监管性以及专家职责性,律师应该在证券虚假陈述中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律师承担此责任的规则原则应是过错推定,在一些情况下,律师可以免除责任。支付赔偿金作为其主要的责任承担方式,赔偿数额的计算应以实际损失为主,而赔偿金的主要来源,则需要建立相应的赔偿基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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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社会科学

《重庆社会科学》(CN:50-116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教育类刊物,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重庆社会科学》以“全国视野,重庆个性”为办刊理念,设置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筹城乡”、“西部经济”、“社会与人口”、“法治论坛”、“新闻传播”、“三峡库区发展”、“重庆历史文化”、“探索与争鸣”和“学术时空”等十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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