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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消费合同的特殊性与直接适用的法原则的应用——对美国和欧盟的比较分析与启示

作者:姜茹娇直接适用的法原则电子消费合同电子商务法律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意思自治原则保护弱势一方原则

摘要:电子消费合同的特殊性决定了直接适用的法原则的大量运用。由于各国关于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存在差异等原因,直接适用的法原则在不同国家电子消费合同领域的应用也各具特色,比如美国侧重于电子商务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而欧盟更侧重于对消费者进行保护。直接适用的法原则在我国电子消费合同领域的应用中,应尽量避免对电子消费合同的不合理限制;在侧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兼顾经营商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并积极参与全球合作,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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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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