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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价值·秩序:中国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变革之路(笔谈)

作者:解德渤; 王思懿; 叶强; 林杰; 任增元; 李...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高校办学自主权现代大学法人制度治理机制高等教育治理政策化关系思维内部治理合法性审查制度高校自我规制体系教师责任心

摘要: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高等教育治理总体上经历了从管制走向法治、从高度集中走向放管结合、从政府主导走向赋权增能的变革历程。在新的历史背景下,中国高等教育治理的现代化需要拓展新的研究思维与研究视野。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路径,亟待从扩大与落实办学自主权转向健全现代大学法人制度。两种路径分别根植于政治逻辑与法律逻辑,具有截然不同的治理效应。理想的状态是,超越扩大与落实办学自主权的传统路径,确立与建立健全现代大学法人制度的新型路径。当前,中国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瓶颈,突出表现为强国家主导下治理机制之间的失衡格局。瓶颈的突破,要求发挥国家规制的“元规制”角色,以促进不同类型治理机制的良性互动与动态平衡。毋庸置疑,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有效的政策治理,但高等教育治理不能仅靠政策治理,需要通过法治化来破除高等教育治理“政策化”的困局。具体而言:(1)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实现需要一种新的思维范式,用关系思维去理解、审视与推进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具有“典范革命”的意义。(2)中国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要求形成完善的问责体系。即要将“少数人问责”升级为“全员问责”,将高校问责制度的重心前移,将“黑箱决策”升级为“阳光决策”,将“被动问责”转变为“主动问责”,并完善好“明岗”与“暗哨”两套监察体系。(3)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应树立更加公平、理性与多元的治理价值。即通过保障公平,避免校内资源配置的失衡;通过回归理性,提升改革决策过程的科学性;通过培育多元治理文化,建立内部治理系统改革的基础。(4)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应成为新时代高校自我规制的新要求。合法性审查制度需要在大学章程中予以确定,并要重点对高校的重大决策以及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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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教研究

《重庆高教研究》(CN:50-1028/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重庆高教研究》“立足重庆,面向西部,辐射全国”,力求在质量、特色和服务方面有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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