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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法原因给付是财产犯罪的对象

作者:付凡胜不法原因给付财产犯罪对象法益他人财物

摘要:对于不法原因给付是否是财产犯罪的对象,现存的论述、说理偏于堆砌,缺乏逻辑,论述不够充分。肯定说的论述主要存在逻辑缺陷;否定说的论据存在瑕疵,论证前提存在争议;区分说只是对日本判例整理的总结,只给出了一个结论,并没有说明理由。肯定说比较合理,但笔者对其理由并不完全认可。对财产犯罪侵害法益提倡"法律-经济说",从微观路径着手,站在法教义学的角度认为,不法原因给付是财产犯罪的对象,对其侵害就是侵害了法益,不法原因给付也属于"他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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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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