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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关系认定的理论溯源与司法考察

作者:邢梅公司实际控制法定控制潜在控制可归责参与举证责任

摘要: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规则运用乏力,其主要原因在于原告举证困难和司法适用的不确定性。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本源理论与美国司法确立的控制理论可以为完善公司实际控制关系的认定提供重要参考。其中有关证明责任的内容可以通过解构控制权力的层次结构,增强实际控制人规则适用的确定性;对于举证责任的分配,则可以通过比较美国不同控制理论内含的举证规则,综合考虑当事人的举证负担,在立法上进行相应的制度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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