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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制度比较研究——以中俄立法为视角

作者:Zhdanova; Natalia重大误解中俄立法模式比较分析

摘要:无论大陆法系或者英美法系国家,其立法均载明关于能导致合同无效错误的规定。中国与俄罗斯法律将其名为重大误解,由于两国继承苏联特产术语制,误解本词融入立法的根源在于苏俄与俄罗斯沙皇帝国立法状况与理论意见范围之内。俄罗斯法律理论将误解与错误之间进行划分,以此证明重大误解制度合理性。同时在中俄现代民法发展趋势之下错误与误解间无原则上的差异。两国立法司法均对构成重大误解的要件做出特殊规定,然而中俄立法模式不同,中国立法对重大误解制度规定并不多,与其相反《俄罗斯民法典》较为详细规定重大误解情景、对方知情情况以及责任分配原则。通过中俄现行法律比较以及案例分析可以发现立法模式对司法实践具有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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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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