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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商事登记模式研究

作者:梁莹工商登记商主体平台内经营者市场化管理模式

摘要: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为新型的商主体,在实践中关于其商事登记的规定与模式多存在混乱之处。在现行法语境下,若要求其适用强制性商事登记模式,则理论上将陷入商主体与商事登记关系的逻辑矛盾,无法明确商主体身份是由商事登记赋予抑或是确认。实质上,平台内经营者具有特殊之处,不宜将其与传统商事主体等同,对其应该采取市场化管理模式:即采进行自愿、分类以及网络化登记的规定,一方面在于实践中其有多种类型,且其要求便捷迅速交易的电子商务特性与传统工商登记程序繁杂耗时特性不相适应;另一方面,商事登记具有一种天然的维护市场安全交易的优势,则随着经营者交易额增大的市场条件下,具有趋利本质的商主体自然会倾向于选择进行商事登记以保护其商誉和维护其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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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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