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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及路径探索

作者:夏熙形式解释实质解释罪刑法定原则

摘要:继犯罪论体系之争后,刑法形式解释理论与实质解释理论之争,成为了中国刑法理论界交锋的又一前沿阵地。两种理论的分野肇始于对罪刑法定原则的不同理解,形成了形式与实质何者优先的不同立场。形式解释论主张依据条文字面含义解释,并考虑其处罚必要性。实质解释论认为,解释不能仅停留在法条的字面含义中,应该进行实质解释,对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予以人罪。虽然两者都宣称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但从社会司法实践和社会实际来看,形式解释论相较于实质解释论而言,对罪刑法定原则的遵守更严格,在当下中国的法治环境中更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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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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