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行政主体责任探析

作者:冯琪琪环境损害国家赔偿行政违法

摘要:传统视野中涉及行政主体的环境侵害不外乎两种处置方式,一是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要求排污主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相关责任,二是追究环境监管部门主管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此种逻辑事实上忽视了行政主体在环境侵害中的整体决策失误责任,片面强调民事及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对于环境侵害有效救济及行政问责等诸方面均存在较大的缺陷。因此有必要在国家赔偿法的理论基础上对环境侵害中行政违法的行政赔偿责任进行探究,从国家赔偿的理论基础、赔偿的原则、责任划分标准及诉讼类型的衔接处理等方面进行细致的研究,以达致环境监管保护及法治行政的双重裨益。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既是一个研究生学术展示平台,也是一个凝聚研究生学术共识、扩展研究生学术魅力的交流平台,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