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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质押的设立规则及其效力

作者:张罕武质押背书权利质权票据权利

摘要:我国《物权法》规定汇票、本票、支票可以予以质押,实际上质押的不是票据本身,而是票据权利。票据因其流通性强、安全性大的特点最适宜作为担保标的。但是就票据质押的设立规则来说,《票据法》与《物权法》存在立法上的冲突,也导致了实践中该规则适用的混乱。现有的观点经分析发现其存在不完善之处。从权利质权的本质出发,应认为背书质押不是票据设质的生效要件,依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则可以设立票据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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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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