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关于收费权质押问题研究的文献综述

作者:吴小青收费权质押法律性质设立方式实现方式

摘要:《物权法》和《担保法》并未对收费权质押作出明确规定,仅《担保法司法解释》对'不动产收益权'质押进行了规定。根据物权法定原则,收费权质押并未得到法律的明确认可。收费权属于特殊财产,且与应收账款不同,因此收费权质押不得适用应收账款质押的相关规定;收费权可以作为质押的标的,其设立方式应当采用'书面+登记'的方式;实现收费权质权不宜采用拍卖、变卖等方式,由质权人直接控制收费权以实现其质权更有利于保护质权人的合法权益。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既是一个研究生学术展示平台,也是一个凝聚研究生学术共识、扩展研究生学术魅力的交流平台,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