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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务治理:关系解构与机制构建

作者:沈斌地方债务行政法律性控制公债同意主义金融投资者

摘要:当前中国的地方债务治理主要是行政法律性控制机制,其以中央与地方间的财权关系为基础,存在预算软约束、中央政府有限理性等问题,运作并不成功且存在功效逐步消减的趋势。实际上,地方债务中还内含着政府与纳税人的财产权关系以及政府与金融投资者的债权债务关系。以之为基础,可以分别推导出公债同意主义之地方债务治理机制以及金融投资者的行为选择机制,二者可以充分制约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对地方政府产生积极的制度激励,所以,应该成为地方债务治理的替代性机制。通过制度的建设与演变,以最终形成地方人大内部控制与金融投资者外部制约并行、中央从宏观上加以引导的全面且多层次的地方债务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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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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