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营改增”后我国地方政府主体税种缺乏背景下开征销售税的设想

作者:吴妍诗雨销售税营改增地方税主体税种

摘要:自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的税收主体仍以流转税为主,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的逐步推广使得地方政府面临主体税种缺乏、财政收入不足的困境。在此背景下,本文提出对商品销售的最终环节开征销售税,以缓解"营改增"对地方自主财力的削弱,从而完善地方税体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既是一个研究生学术展示平台,也是一个凝聚研究生学术共识、扩展研究生学术魅力的交流平台,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