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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标准

作者:郭民动产不动产物理标准登记标准

摘要: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对大陆法系国家的物权立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几乎所有的大陆法系国家物权法都采用了"动产──不动产"的二元体系构建本国的物权体系,所不同的是各国具体的区分标准存在不小的差异。我国物权法虽然没有完全将这种立法体例继受过来,但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问题是我国在区分标准上学者之间还存在不小的争议。学界目前主要有两种对立的观点:登记标准和物理标准,虽然登记标准缓解了物的可动性与重要性之间的张力并易于操作,但是物理标准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传统标准,而且其直观性使其具有天然的优势,目前还没有其他的区分标准足以撼动传统物理标准的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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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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