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立法中国行政性垄断经济性垄断市场秩序市场支配地位公平竞争机制
摘要:日前,商务部成立了负责反垄断立法及其相关工作的反垄断调查办公室,该办公室主任表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对于行政性垄断和经济性垄断,现行法律缺乏系统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因此,制定反垄断法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需要。当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一些企业未形成规模经济与一些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市场的现象。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质量与市场》(CN:44-1389/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质量与市场》在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充分发挥了宣传和窗口作用,已成为各级政府机关和广大企业及质量工作者的专业经济期刊,也是广大消费者在生活中的具有指导性的专业经济类媒体;以帮助企业在质量和创新为决胜之道先机,推动卓越绩效模式标准。
部级期刊
人气 373794 评论 70
省级期刊
人气 240454 评论 51
人气 140747 评论 52
人气 48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