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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比较法的私法面向及其超越

作者:刘承韪比较法私法历史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关联度因素超越

摘要:公法与私法是法律的一个基本分类。自第一届比较法国际大会时起,兰伯特就强调比较法的主要领域是比较私法,必须放在大学课程中的优先位置。尽管此种观点越来越受到当代比较法学家的质疑,但不管是从历史因素、文化因素还是从政治关联度的因素来看,比较私法仍然是比较法的核心领域。中国比较法实践似乎也表明比较法要超越传统的私法范围并不容易,比较公法研究与实践仍然任重道远,但这并不代表公法比较没有意义或不可行,差距多、难度大反而凸显了比较公法理论与实践所蕴藏的巨大理论与实践价值,"经由私法而超越私法"或许是比较法的未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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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研究

《治理研究》(CN:33-140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治理研究》以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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