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走出家庭农场法律地位界定的困境

作者:曹兴权家庭农场农业组织法律地位私法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摘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济政策并未带来发展私法主体制度的新需求,家庭农场资格认证基于确定政府支持政策惠及范围的公法需要并根源于以受惠主体为逻辑的不合理政策体系。工商登记制度难以适应家庭农场认证的公共管理需求,不宜将家庭农场界定为一种新型私法主体形态。为此,应关注政策与法律之间的区别,推进政府支持政策建构逻辑实现从主体到行为的转变,以消减法律需求和压力,走出家庭农场法律地位界定的困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治理研究

《治理研究》(CN:33-140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治理研究》以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旨。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