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忠丽草根组织公民社会理性
摘要:本文以一个皖北农民维权普法协会为研究个案,探讨其在与政府及“村两委”的交往过程中,如何实现了从对抗到对话的转变。农村社区参与式发展的基础包括两方面:一是农民的合作程度,二是对话机制,同时要求各利益相关方都平等地参与到整个过程中来。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对话、沟通、妥协才得以在一个相对平和的程序中完成。组织起来的农民不仅有力量,也更具有理性。民间组织的健全有利于培育社会理性和个体理性,并促使基层治理格局不断向良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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