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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法律文化因素

作者:黄东海; 赵兰锋京津冀协同发展法律文化华北人民政府法治

摘要:京津冀协同发展问题不仅涉及器物、制度的因素,更需要得到文化上的支撑和支持。而挖掘、整理固有的文化传统及因素,是整合、协调如此复杂的系统工程的必然要求。许多问题必须从文化层面上来考虑并借此解决。而华北人民政府的法治传统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重要的法律文化借鉴。法治不仅仅是形成,而且也是固化工作成果的重要路径。法治化要求所有的决策、执行过程都必须要有所依循,而不可临机触发、朝令夕改。法治理应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最重要的核心命题,也是枢纽性的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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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现代化研究

《治理现代化研究》(双月刊)创刊于1985年,由中共河北省委党校主管,中共河北省委党校主办,CN刊号为:13-1427/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治理现代化研究》综合性政治类期刊,以坚持正确导向、活跃学术思想、积极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努力为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作出学术贡献为办刊宗旨,遵循用“学术讲政治”的理念,刊发具有创新性、理论性的学术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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