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郝志国; 周丽专利无效请求原则依职权审查原则创造性
摘要:无效宣告请求人或者专利人在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为由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应尽量考虑搜集到现有技术的情况及其多种组合方式,发挥每个现有技术的作用,对于有专利侵权诉讼的无效请求还应充分利用一个月的补充无效理由的机会,确定各无效理由的有效性,尽量不放弃任何无效理由和证据,对于专利人来说无论是增加还是放弃无效理由和证据都应确保是在权限内的行为,避免因程序瑕疵而影响无效决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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