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瑞剑实物证据审查规则证据能力证明力
摘要:《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确立了实物证据的审查规则,对其性质学界多有探讨。现有的理论辨析混淆了证明力与证据能力的区别,掩盖了规则内部的具体特征。从性质上看,实物证据审查规则包含证据能力规则与证明力规则。性质不同决定了制度构建的差异,现行规则忽略了制度之间的差异,其趋同化、形式化趋向明显。基于此,现有规则需要完成制度分化,从证据能力与证明力两个向度分别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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