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楠; 张可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执法体系
摘要:广义上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包括行政执法和司法两个方面。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协调运作”一直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显著特色。这种“双轨制”的保护模式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暴露出较为明显的弊端。因而有必要对我国知识产权执法体系予以完善。短期而言,应调整与优化行政执法建设,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从中长期看,应加强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弱化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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