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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管窥

作者:朱卫东重婚配偶管辖精神损害赔偿

摘要: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了重婚罪,重婚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对“有配偶”应理解为不仅包括法律上的配偶,也包括事实上的配偶,即欠缺形式要件但已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中的事实丈夫和妻子。事实婚姻是是我国特有的法律概念,基于从我国的实情出发,前婚是法律婚,后婚是事实婚的自然构成重婚罪;前婚是事实婚,后婚是法律婚或事实婚的也构成重婚罪。在认定重婚罪时,要正确把握重婚罪的罪与非罪,才能在既有规范的限度内,更有效地保护婚姻关系。对重婚案件的审理中应注意审判管辖问题、职能管辖问题和证明责任的分担问题。重婚者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因重婚行为而产生的侵害配偶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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