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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对农地抵押市场双重效应研究——以浙江农地抵押改革试点区为例

作者:俞滨; 郭延安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机构农业经营主体农地抵押

摘要: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对农地抵押的供给和需求会产生双重效应,其作用结果不仅关系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效果,而且关乎农地金融政策导向。本文基于浙江农地抵押改革试点区——宁波市江北区和丽水市松阳县的实地调研数据,建立效用函数行为模型,分析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对农地抵押供给方(农村金融机构)和需求方(农业经营主体)的影响。研究结果证明:首先,有意向开展农地抵押的区域,应该重点夯实农地确权颁证、培育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这两项基础性工作,完成权证的信息化管理。其次,在经济发展水平较好、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发育成熟的区域,重点实施农地抵押融资的配套性制度;在经济发展水平较差、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发育不成熟的区域,开展农地抵押应循序渐进,先期重点调整产业布局、明晰农地产权,后期重点培育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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