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设计重大事项决定权省级人大地方性法规法律地位一府两院监督行为法律关系主体法律程序责任关系
摘要:<正>到目前为止,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没有一部完整的国家法律加以规范和保障,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依据还是宪法和组织法的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虽然大部分省级人大依据宪法和组织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等地方性法规,但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不及国家层面的立法。因此,应像2007年出台监督法以强化和规范监督权一样,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国家层面的重大事项决定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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