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合理合法 充分行使

作者:宋光宝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地方组织法检察机关司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权司法机关性认同法律精神司法体制改革

摘要:<正>先从关于司法监督工作的两个《决定》说起。2009年9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该决定共五条(以下简称《民事执行五条》)。2010年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该决定共十条(以下简称《法律监督十条》)。关于什么是重大事项,我国宪法、地方组织法以及《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都有规定与解释。但理论界和实务界始终存在认识上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浙江人大

《浙江人大》(CN:33-128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浙江人大》将在立足人大制度宣传的基础上,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的民主法制建设,重点做好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