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光宝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地方组织法检察机关司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权司法机关性认同法律精神司法体制改革
摘要:<正>先从关于司法监督工作的两个《决定》说起。2009年9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该决定共五条(以下简称《民事执行五条》)。2010年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该决定共十条(以下简称《法律监督十条》)。关于什么是重大事项,我国宪法、地方组织法以及《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都有规定与解释。但理论界和实务界始终存在认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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