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鹏; 曾璐村委会选举制度实践林祖村级民主中国农村写票监票员选举工作土地问题一村
摘要:<正>广东省合理解决"乌坎事件"的各种新型举措中,最根本、最有长远和普遍意义的举措,就是充分尊重和肯定村民自治。这次看似在法律上"毫无创新"的制度实践,体现的则是"村民当家作主"的真正落地,对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农村而言,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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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大》(CN:33-128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浙江人大》将在立足人大制度宣传的基础上,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的民主法制建设,重点做好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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