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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征兵工作实行新制度

作者:王伟文征兵工作条例兵役登记站兵役证出境手续年满学历证明入伍后社会保险缴费农村户口革命伤残军人

摘要:<正> 11月11日闭会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就我省征兵工作规定了许多新的措施: 年满18岁适龄公民要领兵役证。《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到指定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对经过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将发给公民兵役证。建立新的公民兵役证制度后,我省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在录用公务员、招生、办理出国出境手续时,应当查验适龄公民的兵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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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大

《浙江人大》(CN:33-128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浙江人大》将在立足人大制度宣传的基础上,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的民主法制建设,重点做好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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