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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汉民与流产的“训政”立法

作者:胡国强训政胡汉民军人政府以党治国国民党元老资产阶级共和国近代中国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资产阶级法

摘要:<正> 中华民国建立后,民主共和制度屡受挫折,原因之一是军人政治(或军人政府)很大程度上是与民主共和的原则相悖离。孙中山从推行民主共和制度屡遭失败的痛苦经历中,得出"吾国之大患,莫大于武人之争雄"的结论。因此,他设计了"以党治国"以及宪政"三段式"来保证宪政的实现。作为孙中山的追随者,国民党元老胡汉民在1928年6月,南京政府名义上统一全国后,就向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提出了《训政大纲案》,倡导"训政"的建国方针。胡汉民认为,要把中国建成"民有、民治、民享的新国家,尤在于立法。"他指出,中国旧有的法律有两大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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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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